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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2套!鄂尔多斯一地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始分配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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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9-23


鄂托克前旗2024年

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方案

根据《鄂托克前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》(鄂前政办发〔2024〕42号)和《鄂托克前旗本级投资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》(鄂前政办发〔2024〕44号)文件规定,尽最大努力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,特别是缓解新市民、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,结合具体申请现状,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房源

本期分配房源342套
二、对象
通过“三级审核、三级公示”,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轮候库的所有申请人(附件1)
三、原则
(一)全覆盖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在我旗稳定就业的新市民、新青年等住房困难群体。
(二)有侧重。在全覆盖的基础上,优先保障从事教育、医卫、军警、环卫工人、引进人才等特殊住房困难群体,其次是其他行政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
(三)阳光分。配租过程接受旗纪检监察部门、公证机构、新闻媒介(开通直播)及申请人代表监督,摇号结果通过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、鄂前旗发布和鄂托克前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公众号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,向申请人发放入住手续办理流程单。
四、方法
通过线上摇号配租或直接配租。一是对环卫工人和合租的申请人进行直接配租,共计45套;二是对35周岁以下的申请人确定分配名额为200套;三是对35周岁以上的申请人确定分配名额为97套
五、分配时间及地点
时间:2024年8月14日上午10时(方案及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)
地点:鄂托克前旗委党校知汇楼一楼大会议室
六、费用标准
(一)根据《鄂托克前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》(鄂前政办发〔2024〕42号)文件规定,租金标准为4.5元/(月˙平方米)
(二)承租人自行承担水、电、气、供热、通讯、物业等费用,并一次性收取保证金2000元/套
七、工作要求
(一)严格审核程序。鄂托克前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要强化责任意识,精心组织安排,严格落实规定程序,做好配租工作。
(二)依法租赁管理。对违反《鄂托克前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》(鄂前政办发〔2024〕42号)文件之四十三条规定的,一经发现查实,立即取消承租资格,情节严重的移交旗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部门。(附件2)
监督举报电话:0477-7623220
(三)畅通出入渠道。在本次分配结束后,以电脑摇号的方式,在轮候库中的落选名单中随机抽取50人进入轮候名单,按照先后顺序,退出一户,入住一户。
八、通过施行
《鄂托克前旗本级投资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具体分配方案》经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定,公示7个工作日后施行。
附件1: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审核通过人员公示名单
▲请扫码查看附件1
附件2:《鄂托克前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》(鄂前政办发〔2024〕42号)文件之四十三条
▲请扫码查看附件2
鄂托克前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8月5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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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鄂托克前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编辑:郭娜

校对:李由、李嘉鸿(实习)

审核:杨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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